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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 一包火柴(1 / 1)

老实说,如果他不叫张小明,而是韩梅梅的话,有那么一瞬间,我甚至都愿意做她的李磊同学了。

因为,这小子长得还真漂亮啊。

我也是这么近距离第一次打量他,发现他要是现在戴一顶假发,换一身裙子,恐怕一定会以假乱真吧。

难怪这小鬼会往女厕所里钻。

看来是惯犯了啊!

一想到这里,我登时回过神来,回头一扫旁边的沈哥,差点倒吸冷气。

原来,张小明的相貌是男女通杀啊。

就在我刚才心动的时候,沈哥这位平日里大大咧咧,对我似乎从来没啥感觉的大姐大竟然也都看得脸红了。

我看到她不由分说,打开文具盒就要把里面的一块小兔子橡皮掰碎,分走一半,递给张小明。

我赶紧大手一探,似是苍蝇拍一样,啪的一声响,重重一巴掌抽在沈哥的手上,说:“小兔子那么可爱。你干嘛要杀了它?”

沈哥被我这么一打,血厚的优势体现出来,似乎感觉不到疼痛,白嫩的小手也没任何发红的迹象,她只是奇怪的说:“我没有杀兔子啊!”

我瞪了她一眼,眼珠子示意她看文具盒,说:“还说没有?那么可爱的小兔兔,你都要把它撕成两半了,能不死吗?”

沈哥回过神来,挠了挠头,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,说:“对哦。小兔子那么可爱,我不能杀死它。”

一听这句话,我就放心了,放开了手,给了张小明一个赶快滚蛋的眼神。

他气得眼皮一翻,瞪了我一眼,转头再次看向沈哥,笑着说:“沈艺晓。别听你同桌胡扯。你那只是一块橡皮,不是真的兔兔。下一堂课,我们班级要考试了,我没橡皮不行。借我吧。”

看来这小子不死心啊,当着我的面,竟然还敢泡我的马子。

真是狗胆包天。

我噌的一下,就从凳子上站了起来,把半个身体压到沈哥的桌子上,用身体挡住沈哥,面对着张小明,说:“真的吗?你真的非用橡皮不可吗?”

张小明点了点头。

我嘿嘿一笑,把我的文具盒拿了出来,从里面取出我的橡皮,一整块都塞到了他的手里,然后,突然收敛笑容,严肃的一抬手,指着门口,说:“给你!现在橡皮够多了吧?你可以走了。”

我差点就没忍住要骂他滚了。

可想到沈哥就在旁边,要说随便就出口成脏,那实在太有失我的风度,更重要是的,我要是真骂他一句,让他赶快滚,沈哥说不定还会觉得我欺负了张小明,主动替他说话,和我争辩。

这就是沈哥的性格,见不得别人受欺负,哪怕是我这个和她关系已经很铁的朋友了,也不例外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我自然不得不谨慎的考虑怎么回应张小明了。

果然。

事实证明,我的判断相当准确,处理方法也非常高明。

我这句话刚刚出口,张小明气得浑身发抖,瞪了我一眼,正打算要和沈哥继续说些什么呢,沈哥突然把我推开,点了点头,问张小明:“你不是来借橡皮的吗?现在借到了。还有事吗?”

张小明张到一半的嘴就这样一直定格了,似乎时间停止了,他的眼珠子似乎也不动了。

沈哥不知道这小子怎么了,见他好半天没反应,突然问我:“他怎么了?”

我说:“受刺激了。”

沈哥一呆,说:“啊!?谁刺激的他?我吗?”

我摇了摇头,骄傲的抬起了头指了指自己,把顺利打击敌人气焰和恶劣企图的荣誉厚颜无耻的独揽下来,说:“是这位!”

沈哥知道我在开玩笑,皱起眉头,说:“小洛。不开玩笑。他到底怎么了?”

张小明到底怎么了,我不是医生,自然不可能知道。

我知道,在沈哥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之下,我不得不和沈哥一起,把张小明像是抬棺材一样,抬到了医务室,交给那位室外高人女老师救治。

女老师对张小明实施了针灸,几针下去,这小子就疼的捂着屁股,惨叫着从无意识逃走了,激动之余,连裤子都忘了穿。

我看到他一路跑,一路叫,一路裤子往下掉,正好逃到女厕所面前的时候,裤子拖到地上,砰地一声响,绊了一觉,还没起来,一抬头就正好撞见了两个从女厕所出来的高年级女同学。

说来实在太巧,正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,这话果然不假。

这两位女学生竟然正好上一次为难张小明的那两人。

只是,上一次,张小明同学有沈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,这回可惨了,沈哥根本就帮不了他。

因为,我一看到他又栽在那两个女同学手里,就强忍住笑,赶紧跑回教室,啪的一声响,再次突然释放大招,一巴掌似是拍苍蝇一样,将沈哥的手钉在了桌子上,和她聊起了一件极其重要的问题,说:“沈哥。你爱唱歌吗?”

我这么说,就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。

只要沈哥不出手,我相信那小子吃了这次亏,下次肯定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打我家沈哥的主意了。

果然。

当我和沈哥聊到一半的时候,我就已经听到教室外面传来那小子的惨叫,还有嚎啕大哭的声音。

沈哥这会终于也听到了外面的声音,问我:“什么声音?”

我拉住她的手,说:“没啥。医务室的老师给其他班的人屁股上针灸呢。估计很疼吧。”

沈哥听到屁股,想起了我的屁股,噗的一声响笑了出来,终于不再理会外面的事,一心只和我闲聊关于唱歌的事。

我简单的问了她几个问题以后,心里放松了不少。

因为,沈哥明确说了,她不只是喜欢唱歌,还爱听歌,最近就常常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或者亲戚家里听到《潇洒走二回》这首歌。

我摸了摸怀里的那盘磁带,刚想再问问她,要是今天晚上就有人送她这盘磁带,她会不会高兴,突然一呆,手在放磁带的兜里掏了半天,竟然也没找到磁带。

我慌了,说:“丢了?”

沈哥瞧出了我的紧张,也变得紧张起来,关心的说:“什么丢了?”

我赶紧用笑容掩饰心中的尴尬,说:“没啥。新买的一包火柴丢了。”

在这个年代,因为娱乐活动实在太少的关系,像是我这么大的孩子,平日里的娱乐活动其中一大部分就是玩火,方法就是用一毛钱买一包火柴,然后,找来各种各样的东西,点火焚烧,看着火焰在风中跳跃,就感觉特别的幸福。

所以,我才这么回答沈哥。

这是这个年代,小孩子最容易从口袋里丢掉的东西。

果然。

沈哥发现是火柴以后,马上神色恢复正常,开始想和我继续聊刚才音乐的话题,说:“你说潇洒走二回这首歌……”

可我哪还有心情和她多聊?

我摸了摸鼻子,随便编了一个借口,说:“可能丢在厕所了。我去找一找。”

然后,我就一溜烟的冲出教室,去外面找磁带了。

因为,我记得最后一次兜里还留着磁带的时候,正是我带着张小明去医务室的时候,那磁带恐怕就丢在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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